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1-03-03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协调和管理。

  二、按照“政治可靠、知识丰富、数量充足、熟悉网络语言特点和规律”的标准,组建舆情站,从各二级学院选拔成立一支舆情、网评员队伍。

  三、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舆情站安排好监控值班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舆情、网评员要主动关注学校百度贴吧等学生注册密集的贴吧、论坛,以及校园网等主流网站网上动态,及时汇总、反馈舆情。定期在贴吧、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主要针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四、舆情、网评员发现涉校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网上舆情,网上解决;堵疏结合,妥善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舆情领导小组应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依法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报送相关信息。

  六、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引导口径,舆情、网评员在指导下进行舆论引导。

  七、严肃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纪律。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八、重大群体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报告、新闻通稿、须经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要对外披露信息时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九、实行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网络舆情处置纳入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失职、渎职、擅自发布虚假信息报道,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中共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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