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2017-04-07来源:管理员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省委巡视第四组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学院存在的3大类、11项问题,并提出了5条整改建议。学院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并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责任目标、具体到了责任人。

  (一)及时传达文件精神,领导带头抓好整改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院立即向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领导汇报了省委巡视意见和学院整改思路,听取对学院整改落实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样、不偏道。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周忠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孔军山,党委副书记吕逢铬,纪委书记林国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17年1月5日,学院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各部门齐心协力,团结协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部门,不仅要追究本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

  学院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4日、1月15日、2月6日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委书记组织起草整改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专门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征集意见。经过6次大的讨论修改,将巡视组提出的11项问题,细化为48个整改事项,形成了《巡视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视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清单,每项整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院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时限要求,并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了印发。各部门迅速行动,通过党支部会议、部门例会等多种形式,将省委巡视组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全校上下都认识到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是学院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处室在寒假放假期间加班准备整改材料,逐项制定整改任务书,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督查督办整改工作

  学院对2012年以来出台的制度文件分继续执行、坚决废止、修订完善三类,进行了全面梳理,新建或修订各类制度文件33个。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一周一报告”、“两周一调度”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台账,每周都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督促检查,对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销号。每两周进行一次小结,归纳总结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向学院党委报告。同时,对各责任部门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委会议制度、行政办公会议制度等有待改进”问题:

  一是根据学院章程及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了党政关系,明确了学院党委职责、党委书记和院长的职责及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施程序,进一步推进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是新建《党委会议事规程》、《院务会议事规程》等文件,明确了党委会、院务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会议纪律与要求。规定上会议题要事先征求与会人员意见,不得搞临时动议。研究重大事项,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特别要求在进人和调配教学一线的干部时,首先要征求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的意见。

  2.“一些领导班子成员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及时汇报”整改情况:要求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对《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把一些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讨论,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及时汇报的问题,向上级纪委进行了报告,并配合上级纪委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针对“党委班子安于现状,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深刻领会“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大胆创新的工作意识。同时,修订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7年度院领导调研工作计划》,通过邀请专家进校讲课、外出调研学习等方式,不断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能力。

  针对“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两张皮”整改情况:对院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建立了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联动机制,规定每月召开联合工作例会1次以上,研究解决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之间需要配合协调的问题。同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着力研究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务人员配备不足,大多数党支部书记党务不精”问题:

  一是配齐了基层支部书记和委员,并按规定落实支部书记各项待遇,为各支部标准化建设提供专项经费和场地支持。

  二是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工作职责。要求各支部认真制定2017年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支部学习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测评会议,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按照《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抓好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计划制定,选送党支部书记参加轮训,提升党支部书记能力。

  四是对2011年、2012年出现的临近毕业发展学生党员的事件进行了反思和问责,制定了《预备党员发展与转正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毕业生党员、学生预备党员管理规范》等文件,严格按票决方式规范党员发展、转正的表决程序。

  五是制定了《毕业生党员、学生预备党员管理规范》,对“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的情况进行认真摸底排查,目前已经联系失联党员并转出组织关系多人,下一步将继续抓紧联系,对无法联系到的失联学生党员,将依规进行处置。

  2.“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高”问题:

  针对“党费收缴不齐”整改情况: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修订完善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统计了2008年4月以来学院党员应补缴党费的数额。截止到2016年11月上旬,所有在职教职员工党员都已补缴齐全党费;除个别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办理了缓交少交手续外,离退休党员党费补缴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针对“少数党员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工作缺乏激情,得过且过”整改情况: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政治学习制度。二是通过开展“选一个好党支部书记、建一个好班子、带一支好队伍、有一套好工作制度、形成一个好工作机制”党建活动,使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政治学习工作计划》,要求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报学院党委审定,并责成相关部门依照学习计划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四是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开展“我为创建卓越校做贡献”专题活动。

  针对“极个别党员学风不盛,学术态度不端正,课题项目重申报轻研究实施”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对在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加大对《教研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要求对课题主持人有2项延期结题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不予申报新课题,对中期检查不合格或课题延期的予以冻结课题经费。目前,有11项课题已暂停报销课题经费。

  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存在上班迟到早退”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了《考勤与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管理,提高对工作作风建设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了处理。如对2名上班迟到的干部,在全院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名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的教师,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3.“思想政治教育滞后”问题:

  针对“部分青年教师政治意识淡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大思政队伍建设,在学工处增加一名思政工作干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整合资源,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平台,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师的发展和管理之中。三是安排专人对2名政治意识淡薄的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一对一”跟踪和帮扶。

  针对“学生管理工作不精细,未能有效解决师生实际”整改情况:将在2017年新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1人,新增和改造学生公寓10000平方米。完善阳光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及时关注师生诉求和动态,有效解决师生实际问题。

  4.“执行选人用人原则和规矩不严,干部人事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有的干部任用群众认可度不高,存在近亲繁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修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二是在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中,充分听取民意,对民意支持率低、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干部进行了调整。三是修订完善了《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从严控制职工子女、亲属来校工作,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编外临聘人员只减不增。

  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对内设机构进行微调,在部门职责重构时,将及时报省编办审核,确保今后不出现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或变更内设机构的情况。二是对超职数配备的1名正处级干部,将于2017年底以退休方式进行消化。三是对“存在在编不在岗和编外用人现象”问题,对2017年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3人,作退休处理;安排3人回后勤公司上班;对3人作病休处理;解除1人劳动关系。

  针对“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几年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对工作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将严格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任程序,完善干部提拔各个环节,做好会议记录及存档工作。二是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补报工作,确保全体中层正职(副处)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不遗漏。建立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的机制,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依照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2012年岗位设置后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岗位异动后的变更合同、年度考核表、工资晋级材料、新进职工聘用备案材料等,进行了归档整理,有遗失的已要求当事人进行补签。将尽快完成余下181份档案的整改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敏感性不强”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和党委班子成员管党治党的意志与决心。二是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工作群、宣传栏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上级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教职员工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三是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廉政工作的领导责任,构建“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机制,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观看了《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针对“纪委职能意识不强、履职不力”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强化职能意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二是对“在政府采购、基建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科研经费报账等方面监督不力”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制定了《基建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招生监督管理办法》、《人事招聘监督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学生奖助补费用监督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加强对各领域的监督检查。修订了《内部审计办法》,编制2017年专项审计工作计划,把专项监督和专项审计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对“学院2014年学生宿舍组合柜采购未公开招投标、层层转包、价格虚高”等问题,已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咨询,并将在进一步查核后,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制定《纪检部门参与采购监督工作流程》,对履职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采购程序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四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强”问题,制订了《纪委2017年培训学习计划》,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五是对“兼职纪委委员身份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兼职纪委委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身份意识和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2.“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违规操作”问题:

  收集、归类整理了2013年以来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的相关材料,编制了《2013年-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和内部自行采购项目一览表》,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约谈了工作行为不规范的当事人,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存在的包括“西城公司合同期限较长,部分工程未实施招投标”等历史遗留问题正在进行深入调查,若涉及违纪违规将从严查处。同时,修改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办法》、《零星修缮及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规范了审批程序。

  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经费包干制度不科学,造成利益部门化”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交通费、接待费进行了核查,对部分当事人进行约谈,对不合符规定的交通费补贴及时退缴。二是取消了接待费包干制度,建立了公务接待费公开制度,按月公布接待的人员、金额,增强费用支出的透明度。三是制定《2017年交通费管理办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标准,在对应级别的报销标准内,按实报销交通费,待《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进一步完善。2016年,学院交通费总额较上年下降11.2%。

  针对“财务报销制度混乱”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至2016年的会计凭证进行了清理,认真查找财务报销过程中的问题,对有问题的7名同志进行了约谈,对违规报销的烟酒款项予以退缴。同时要求对办公用品和耗材“三单”不齐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报账管理制度》,并将近年来财经纪律方面的有关文件、制度等编印成册,发放至各部门并认真组织学习。实行公务卡报账制度,要求公务接待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与公务卡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发票不予报销。三是党建活动费、科研经费、招生经费、就业经费、学生活动费等按实报销,党建活动费、科研经费中严控接待费和交通费。从2016年起,取消招生奖励经费,按实按标准报销招生交通费、差旅费。

  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整改情况:一是对“票据管理漏洞较多”问题,修订和完善了《票据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管理内部稽核制度》。同时,加大对财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实行财务人员轮岗制度。二是对“对外借款清理不及时或违规借款”问题,已全面清理学院各项往来账目,对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列出明细清单,并对明细清单上的往来单位或个人欠款正在进行催缴,预付账款金额已由601.89万元减少到57.53万元,将于2017年3月底前出台《借款和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借款行为,对借款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反馈。

  针对“帮扶资金申报不实、违规使用”整改情况:对申报的农民工、家政服务员等帮扶资金进行了清理,已要求当事人将不合规的4800元加班费、劳务费退还到位,并将结余资金列入2017年帮扶资金,继续免费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在财务处增设审核会计岗位,专职进行内部稽核,对财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审核。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乱发滥补”问题:

  针对“乱发各项节日补贴、慰问费以及各种加班费、值班费、劳务费”整改情况:对各部门发放的津补贴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自2016年起,节假日补贴、开门红包、慰问费、校运会补助、移动通讯费等各类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取消,把应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津补贴项目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修改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针对“违规超标准接待、违规购置礼品、烟酒,违规旅游”整改情况:已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内容。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违规购置礼品、烟酒和足浴休闲等发票及旅游门票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接待标准超过50元/人的一律不予报销。

  5.“违规收费、奖助贷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学生利益”问题:

  针对“学生利益关注不够,奖助贷基金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修订《学生奖助条例》,2017年已按事业型收入的4%足额提取学生工作经费,建立了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增加了湘商奖助学金、自强奖助学金、技能奖助学金、见义勇为奖助学金、创新创业奖助学金等奖助条款,提高了院级奖助学金、社会活动奖的奖励标准。对在学生收费项目自查自纠中,发现多收缴的团费已造册退还给学生。

  针对“教材差价款未退还学生”整改情况:已召开专题会议,对2013年至2015年获取的教材差价款进行了分类处理:对在校生已全部足额退还;对无法退回的教材差价款全部转为困难学生奖助资金;将列入学生教材费的教师教材转至教学经费支出。同时,从2013级学生开始,学生教材费用全部按实结算。

  针对“违规收费”整改情况:因收费标准变化导致多收取学生的专升本经费,已于2017年2月10日前全部退还学生个人。对学院代合作办学企业收取的实训考证等增值服务收费,已按合同要求支付给合作企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学校不再为合作企业代收相关费用,由合作企业直接向学生收取,学生自愿缴纳。

  针对“存在超类别范围收费”整改情况:对于超类别收取的自考经费,已于2017年2月10日前全部退还给学生个人。对违规捆绑收取军训服装费、城镇医保费、平安保险费,决定在每学年秋季新生开学时将依照学生个人意愿分项收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经过两个月的整改工作,学院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学院党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委中心组以及各二级学院、部门处室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上来,为学院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提供根本保障,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力量。

  (二)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持推进整改的势头,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梳理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治本之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对于已经启动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以学院《章程》为统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紧密结合巡视整改情况,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建立健全行得通、用得好、管得住、治根本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116467;

  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室(邮编410205);

  电子邮箱:hnswxybangongshi@126.com。

  中共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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