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职责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4-12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学院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加强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参与学院对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工作。
5、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6、处理信访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8、开展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9、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治理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0、承担高校巡视的联络、协调工作。
11、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代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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