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带头五整治”进行时】长沙通报5起党员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时间:2023-09-20

       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全市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长沙市体育局原党委书记江哲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8年5月,江哲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江哲明饮酒后驾车被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心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2月,天心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江哲明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2023年5月,江哲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芙蓉城投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余旺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度假安排问题

  2010年至2022年,余旺辉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人民币9.83万元;2012年至2014年,余旺辉多次违规接受在芙蓉城投公司承揽业务的寻某的宴请、土特产等礼品,并接受寻某的邀请,与其妻子一起赴浏阳市大围山旅游度假,相关费用折合人民币共计1万元,均由寻某承担。余旺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余旺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李清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1年,李清明担任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大工委主任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4.24万元。李清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李清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长沙县开慧镇板仓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群,党总支委员文芳、江山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张群、文芳、江山采取套取集体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组织前往张家界、南岳等地旅游,违规吃喝和购买烟酒,违规支付在KTV、足浴、酒吧等场所的消费支出。2022年12月,张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文芳、江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工作人员曾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问题

  2023年2月7日,曾雄伙同他人在长沙市望城区某“转转麻将”赌场参与赌博,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23年2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对曾雄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曾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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