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青年新创意”湖南省第十一 届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校内选拔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时间:2025-07-02







湖南省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章程
第一条 总则
湖南省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主办(视大赛情况可增加主办单位),普通高校和湖南教育电视台承办,是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公益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活动,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大学相关专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竞赛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大赛宗旨
立德树人、提高素质、促进教改、启迪智慧、强化能力。
第三条 组织形式
党委政府指导、学生为主、专家评审、院校举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
1.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成立大赛组委会,主要负责大赛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2.各参赛高校的大赛组织指导工作由学校指定部门牵头具体负责。
3.承办单位由参赛院校自主申请后,经主办单位择优选定。
第五条 参赛资格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均可在学校组织下参加。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报名参赛。
第六条 参赛费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授予竞赛成绩和组织工作突出的高校(不超过参赛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和工作人员(1-2名),申报优秀组织奖需由学校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报资料。特别贡献奖,根据各地各单位对参赛高校提供的支持情况设立。获奖单位和个人由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联合有关主办单位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第八条 公示、监督
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作品公示和评审异议制度。
1.公示时间: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天。评审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大赛评比过程中,组委会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抄袭舞弊。凡涉嫌抄袭的作者及指导教师,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并停赛一年,呈报主办单位后责成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异议提出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提交给大赛组委会。
第九条 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新青年•新创意”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
公益广告大赛承诺书
公益广告大赛承诺书
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竞赛方案”制定的竞赛规则的前提下,承诺人(包括所有参赛者)对“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参加本次大赛而创作的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自主著作权,且参赛作品未经发表。
二、承诺人自参赛作品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或者组委会指定的第三方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发表、复制、展览、放映、发行、汇编等使用权利。
三、承诺人在大赛期间不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大赛,自作品提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四、如由于承诺人参与本次大赛而导致组委会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组委会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组委会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组委会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组委会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承诺人赔偿。
五、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任何义务,并在组委会发出要求其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组委会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或间接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六、承诺人不得因其对参赛作品的创作,而侵犯组委会因组织大赛而享有的知识产权或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
七、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第一作者):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