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9-02-25
        为了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做好校园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设置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定珍担任组长,廖良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唐柳荷、李琦,易兰华、廖轶、彭超、石辉金、袁仁水、皮卫、黄铖、何丹丹、欧阳优红(校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兼)。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传染病防治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报告与管理。
        二、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1、学校设立学工处罗永红老师作为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报告工作。学校各部门和班级辅导员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给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
       2、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执行。
       3.校医务室医生负责日常门诊的传染病监测工作,认真填写门诊病人登记,便于传染性疫情的发现、采集和报告,凡确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登记患者的病名、班级、宿舍、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并将情况报告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做好相应处理。
       4、加强对传染病的登记工作,建立传染病登记册,登记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疾病诊断,初诊、确诊、入院、出院、报告等信息。
       三、传染性疫情的控制
       1、发现疫情马上按照我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的
流程要求启动传染性病疫情应急预案。
       2、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
      (1)医疗救护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救护,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及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或消毒。
      (2)卫生防疫组:负责校内疫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用药;设置隔离房间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疫苗接种、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全校范围的定期消毒工作等。
       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传染病预防
       1、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师生进行体检;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的必查项目;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在传染病流行季节,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3、定期对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检查。
       4、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设置洗手设施等。
       5、加强各类从业人员及个体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食堂饮食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监控、疫情报告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传染病流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公众号
移动门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