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8-12-25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危险的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杜绝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32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重要性
        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本着对学生、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坚持不懈地将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措施,主动防范,不断提高学生的认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的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宿舍防火、防盗、防骗、安全用电等方面的教育,要带领学生共同学习消防逃生疏散的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等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在近阶段对学生宿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烤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利用酒精灯炉、煤油炉、煤气炉等在宿舍内自炊;不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不在宿舍内酗酒、吸烟、焚烧物品;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对于发现的违规用品,要立即没收,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处置,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要坚持长抓不懈、始终如一。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细化责任,层层压实,对由于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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