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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商创业园管理办法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5-16



湘商职院发〔2020〕72号

湘商创业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保证湘商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业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创业园为创业学生提供以下免费服务:

1.创业场地(免租金、免水费、免网络费);
2.咨询与辅导;
3.项目风险评估;
4.人才招聘、组织培训等。
    第三条 申请入驻创业园的经营业户必须是:本院在籍学生或择业期内(毕业1年内)毕业生创办的经营实体;由学院引进的经营实体。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业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业办”),创业办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校长
    副组长:主管校级领导
       员: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各二级学院院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领导小组职责:研判创业形势,研究学院创业工作,有效推进学院创业工作。
    第六条  创业办成员及职责:
    办公室主任:创新创业学院主管校领导
   :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创业专家团队(各二级学院院长、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创业指导教师、企业代表、项目指导老师)、创业干事等
    创业办职责:
1.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创业园的各项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2.聘请校内外专业教师、创业导师为创业团队提供指导和培训;
3.负责创业园的宣传及市场推广;
4.负责创业团队入园资格审批;
5.协助创业团队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等手续,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对创业团队进行定期的进度调查与考核;
7.检查督促创业园管理制度的落实;
8.负责组建创业专家团队,并组织团队开展项目创建、市场调研、指导与编制项目计划书、制定项目财务融资方案、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帮助项目采取有效抗风险对策,审核公司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七条 学生创业团队管理
1.创业团队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创业园签定入驻协议,合法经营; 
2.创业团队在创业办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创业团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经营项目,如需变更经营项目或扩大经营范围,须向创业办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变更;
4.创业团队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报创业办备案;
5.创业团队必须每周召开工作周会,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每天召开晨会;
6.及时准确向创业办报送规定的项目进度表、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7.严格按《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八条 创业园区管理
1.倡导创业团队在园区内文明言行;
2.制定并落实作息时间,制定并落实各创业团队轮流值班制度;
3.制定并落实创业园内公共卫生制度;
4.制定并落实创业园内安全用水、用电及消防制度;
5.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进行办公、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6.创业团队在核准的区域外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一周向创业办申请;所有创业团队成员不得在经营区域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体育活动、娱乐活动等。 
第三章  创业园的入驻与退出
第九条 创业园入驻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资料;
2.创业办组织创业专家团队相关人员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3.办理《湘商创业园入驻审批流程表》,填写《创业团队入驻湘商创业园登记表》,签定入驻协议。
第十条 学院引进的经营实体入驻创业园程序
1.为正确引导本院学生创业团队,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可引进成熟的经营实体入驻创业园,为学生创业提供示范;
2.由有需要的部门向学院就业创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组织对经营实体进行考察并评估,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3.签定入驻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项目入驻
1.在校生入驻项目只提供4个免费工位,超过工位数,按40元/月/工位进行收费;毕业生按40元/月/工位收费;所收费用上交财务,充实创业基金。
2.同一项目在校孵化期间不能变更法人。如需要变更法人,按提前退出处理。
第十二条  项目退出
1.正常退出。创业团队、经营实体按协议到期正常退出者,按协议执行;大学生创业团队正常退出的年限为毕业后1年。
2.提前退出:创业团队因故不能坚持经营,可以申请提前退出,同时终止入驻协议;
3.延期退出:创业团队到期有进一步孵化的价值(如代表学校参加创业大赛获得省二等奖以上),经过创业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申请延期退出;
4.强制性退出:创业团队违反创业园管理规定,情节、后果严重者,创业办向学院就业创业领导小组提交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强制该项目退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原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公布之日废止。
 
附件:1.湘商创业园安全管理规定
          2.湘商创业园卫生管理规定
          3.湘商创业园财务管理规定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湘商创业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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