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1-25

为不断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工作,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信息化校园平台在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职责

(一)    院长或院务会:对学院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

(二)    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或院务会对学院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

(三)    各系部处室根据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需求提出项目申请,建设、管理、维护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及其计算机硬件设备。

(四)    信息中心负责建设、管理、维护信息化基础设施;负责对系部处室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并负责对其进行验收,并对各系部处室的信息化工作给予技术支持。

(五)    专家组:负责对信息中心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对其进行验收。

第二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    学院各系部处室在向学院提交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表”前,须向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可行性评估申请,并填写“信息化项目技术评估表”。

(二)    信息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填写“信息化项目技术评估表”中的“技术评估”部分。

(三)    对信息中心提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或各部门提出的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将由信息化建设专家组进行论证,由专家组填写“信息化项目技术评估表”。

(四)    完成项目评估或论证后,学院各系部处室须将“信息化项目技术评估表”附在“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表”后,一起提交给学院。

(五)    根据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的建设原则,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综合布线等基础硬件设施均由信息中心统一安排申报,对于未提交“信息化项目技术评估表”的项目,信息中心不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器托管服务。

(六)    各系部处室的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部门可请求信息中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七)    项目完成后,立项部门需要把项目主要的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提交一份给信息中心,以便信息中心参与后期维护、升级等工作。

(八)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引入第三方参与信息化项目建设,并按《服务外包管理程序》开展工作。

第三条  信息化日常工作管理

(一)    各系部处室要学会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各类信息要通过现有的信息系统来发布。

(二)    学院教职工不得利用各类信息系统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言论。

(三)    各信息系统的密码由各系部处室信息员保管,密码至少6个月修改一次,为保证密码复杂度,密码长度不应少于8位,且包含数字和字母。

(四)    需要服务器托管的,应填写“服务器托管申请表”,经信息化建设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由信息中心托管,且信息中心只负责为服务器提供电源和带宽,服务器及其软件的日常管理、维护仍由建设部门负责。

(五)    各系部处室负责本部门所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建设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

(六)    各系部处室信息员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

第四条  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一)    信息化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部门要在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写明信息化工作的内容。

学院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按《教职工聘任与考核管理程序》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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