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规章制度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4-02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图书馆是广大师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公共场所。为给读者提供安静的学习环境与有序的研习空间,倡导读者文明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制定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的一卡通校园卡入馆,应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对图书馆的参观和考察活动须经馆领导同意。读者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制造噪音。入馆后请将通讯工具调到振动状态,不得在阅览室内、书库内拨打或接听。
3.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请勿在馆内吸烟及用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以及宠物入馆。
4.请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和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5.请按规定使用书刊资料、设施设备,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损坏公物者,应照价赔偿。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止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读者凭本人的一卡通校园卡入内,应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读者均可自行取阅报刊,每人每次原则上限取一册,以方便他人阅览,阅毕请按排架号标识复位。
3.报刊阅览室的现刊与报纸,原则上不外借。教职工读者如有开展教学或科研的特殊需求,须办理短期外借登记。
4.任何人不得损坏公物,不得擅自将未办理手续的报刊携带出室外。读者若有复印需要,可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押证借用,当天归还。
5.读者离开时,请自觉将所取报刊、座椅等及时归位,取走寄存物品。
三、书库借阅管理规定
1.读者凭本人的一卡通校园卡入内,应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读者均可自行取阅图书,阅毕请按图书分类号的排架标识复位。书库内的图书实行限量、限期借阅:学生读者,可一次性外借图书3册,借期30天;教师读者,可一次性外借图书15册,借期180天;职工读者,可一次性外借图书7册,借期90天。
3.读者所借图书若有继续使用的需要,均可续借一次,但须在该书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超期的图书不能续借。续借期限为:学生读者30天,教师读者90天,职工读者45天。续借可到馆办理或通过校园网办理。
4.请读者按期还书,所借图书到期不还,又未办理续借者,超期图书按每天每册0.1元收取滞还金,并暂停其借书权利。图书馆收取的滞纳金上限不超过图书本身价格。
5.学生读者需要在寒暑假期间使用图书的,须在放假前来馆办理外借手续,开学后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否则系统将连续计算借阅时间,容易形成借阅超期。
6.请读者务必妥善保管一卡通校园卡,如有遗失立即到任意一个书库办理挂失。因未挂失而产生损失,将由持证人自行负责。读者重新找到本人一卡通校园卡,可到任意一个书库办理解挂后继续使用原证。
7.请读者爱护图书,不得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剪裁、撕毁,否则根据损坏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或照章赔偿。任何人不得损坏公物,不得擅自将未办理手续的图书携带出库。离校时(如毕业、离职),读者须还清图书,办理离校盖章。
四、图书报刊赔偿规定 
1.污损
用铅笔勾画、圈点、批注、涂抹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擦去污迹。用钢笔、圆珠笔、毛笔等勾画、圈点、批注、涂抹而影响内容完整者,裁剪、撕毁致使书刊不能继续使用者,均按遗失处理。
2.遗失
一旦出现遗失情况,读者应尽快到馆办理赔偿手续,否则系统仍将正常计算超期滞还金,同时暂停借书权利。
如果遗失图书,读者可自行购买原版新书(即书名、作者、出版社等与原书完全一致,印刷年可以不同)赔偿。读者也可以赔偿现金,现金按图书的出版年代不同,分时期计算:1984年及之前出版的,按定价的12倍赔偿;1985-1994年出版的,按定价的6倍赔偿;1995-2004年出版的,按定价的3倍赔偿;2005-2014年出版的,按定价的1.5倍赔偿;2015年至今出版的,按原价赔偿。
如果遗失报刊,读者可自行购买原版报刊(即报刊名、出版社、期次等与原报刊完全一致)赔偿。无法购到原版报刊赔偿的,可赔偿现金。遗失现刊一册,按定价的3倍赔偿;遗失报纸一册,按定价的5倍赔偿。
3.偷窃
用不正当手段破坏书刊的防盗装置,冒用他人的一卡通校园卡骗取书刊,擅自携带未办理手续的书刊离开所在库室等行为均可视作偷窃。一经发现并认定为偷窃的,按学院相关规定作纪律处分。
五、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1.电子阅览室只对本校读者开放,实名上机,一人一机。读者应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
2.学生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校园卡上机,收费标准为1元/小时,由系统自动计费,帐号在规定学籍期间有效。教职工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校园卡免费上机,帐号在工作期间有效。
3.读者均可自行选择电脑上机,开机前请检查机器外部设备是否齐全和完好,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开机后将出现“机房管理系统——客户端登录”窗口,即可输入帐号及密码。初始帐号为读者的一卡通校园卡号码,密码为0000。首次登录后,请读者务必修改初始密码,如出现帐号被盗用,责任自负。
4.电子阅览室是学习场所,严禁玩网络游戏、单机大型游戏。读者不得在电脑上使用有可能造成机器系统损坏或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不得恶意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严禁浏览、下载、传播任何反动色情信息。如有不听劝告者,取消本次上机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5.电子阅览室的所有电脑均安装有硬盘还原软件(电脑重新启动后,C、D盘中读者存储数据自动清空),请不要在电脑上存储、备份重要文件。读者使用时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工作人员并等待处理,不得自行挪移、拆卸、更改相关设备。
6.读者下机一定要进行下机结算,否则系统将继续计费。若不能正常下机,请到服务台结算下机。请爱护和按规定使用室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擅自携带出室外。
公众号
移动门户
返回顶部